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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開放個人帳戶操作人民幣業務新聞之我見



資料更新時間:2011/09/13

目前人民幣業務僅針對OBU開放,並不是針對DBU帳戶內的企業戶作開放,應該無所謂大小眼;

並且,法規並未限制國人不能自行成立一家境外公司,然後在OBU帳戶內操作;

再說:DBU開放人民幣操作,人民幣要從哪裡來?

1.兌換而來。〝買賣外幣賺取匯差,屬於財產交易所得,納稅義務人應於次年主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
 稅〞就算政策開放DBU 自然人帳戶也可以操作人民幣業務、扣除掉稅賦成本、匯差、手續費等,
 似乎沒有誘因。

2.從大陸匯出。依據大陸〝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其中,第六條 試點企業與境外企業
 以人民幣結算的進出口貿易…。人民幣匯出僅限在貿易項下且匯入企業帳戶內。

以自然人帳戶應該沒有太大意義。

所以,我個人推測,這則新聞有可能是為了央行將開放DBU人民幣業務做測試,或是金融業者為了敦促政府能開放DBU帳戶操作人民幣金融商品,而放出的新聞。

 

 

 

OBU人民幣大餅 散戶也想吃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陳美君、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1.09.12 03:52 am

人民幣業務正夯,政策陸續開放金融業趕搭商機,政策有利於法人以及大戶,但是多數國人卻吃不到。

外界希望金管會開放國人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開戶,金管會不反對,但中央銀行認為須再研議。

根據現行OBU條例規定,OBU只能收受境外個人、法人,以及境內金融機構外匯存款,不能夠吸收境內個人存款。

金融業者表示,OBU開放承作人民幣業務後,大部分自然人散戶恐怕只能「聞香」,只有少數大戶、中實戶有機會受惠。

金融業者表示,不少境內大戶可以到境外設紙上公司,就可以用境外法人身分到OBU開戶存人民幣,避開限制,現行規定對境內自然人相對不公平。

金管會銀行局高層表示,過去財政部曾開放境內個人到OBU開戶,後來又被拿掉,金管會不反對重新開放,不過須尊重央行態度。

中央銀行副總裁周阿定指出,OBU是所謂的「境外金融中心」,主要服務對象是境外的法人和自然人,產品是境外的產品,境內開放法人,也就是國內的銀行,在境外承作國際業務,境內自然人不在開放之列。

財經官員指出,OBU的匯入匯出,不受央行外匯管制的申報,進出沒有任何管制,OBU雖然位在境內,卻如境外金融中心一樣,存戶可以自由調度資金。

金融業者指出,台資銀行香港分行、OBU陸續承作人民幣業務,但因身分限制關係,台灣的自然人,無法到台資銀行的香港分行、OBU開戶存人民幣。

香港做為人民幣境外中心,存款人限香港公民,而OBU因台灣本身法令限制,國人不能開戶存人民幣,即使是擁有雙重國籍的國人,只要在台灣本地有戶籍,想憑外國護照到OBU開戶存人民幣,法令也不允許。

法人就不同,很多中小企業主或是企業大股東,本身設有投資公司理財,根據香港法令,法人可以去當地銀行開戶存人民幣。

對於大戶級貴賓來說,透過投資公司理財,早就可以跨海賺人民幣。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11/09/12 經濟日報】

 

政策開放 不應大小眼

【經濟日報╱記者 夏淑賢、邱金蘭】 2011.09.12 03:52 am

政府開放人民幣業務,對自然人開放比法人慢,對銀行業的開放也趕不上保險業,政策開放兩岸金融業務除了求快外,也應顧及衡平性。

金管會最近一連串兩岸金融業務的開放,獲得了不少掌聲,但是,也有不少民眾向銀行抱怨,為何人民幣升值利益,只有法人可以享用,國內一般民眾卻吃不到,民眾還是無法到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開戶。

推動區域金融中心一直是政府多年來的政策,既要朝向金融中心邁進,OBU就沒有必要做太多的限制。

除了人民幣存款對境內外個人及法人有不同規定之外,台資金融業購買大陸企業及政府發行的人民幣有價證券,金融業也有不同待遇。

金管會已開放國內保險業可以投資大陸企業及政府發行的人民幣有價證券,但銀行業至今未開放。

對於前進大陸市場,多年來,保險業就跑在銀行業前面,保險業在大陸設立合資公司已做多年生意,銀行業在去年底才設立分行經營業務。

銀行業想要急起直追,不過,現在就連在大陸當地的分行,都不能夠購買當地企業發行的人民幣有價證券,而且在香港的分行吸收大筆人民幣資金苦無去路,金管會有必要再加快鬆綁的腳步。

 

 

【2011/09/1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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