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更新時間:2013/01/28
以下內容參照中央銀行 新聞發布第 021號及詢問央行業管單位所整理。
1.大陸人民銀行透過中國銀行台北分行做為人民幣清算行。此次開放包含DBU自然人及法人帳戶。
2.屬跨境貿易操作部分,將於今日(0128)另行發佈。
3.自然人每次買賣人民幣現鈔或每日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之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
4.領有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每日匯款至大陸地區之限額為人民幣8萬元;其用途應屬經常項目,匯款人
及收款人不限同名帳戶。經常項目意思既為非資本項目均開放。
5.款項若由大陸地區匯出,需依照大陸地區相關規定辦理。
6.於外幣提款機提領人民幣現鈔業務,每人每次提領之金額,不得逾人民幣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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