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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銀行公會將修訂自律規範 限制DBU轉OBU投資理財戶



資料更新時間:2014/11/27

1、據報載,初步規劃僅針對成立未滿6個月的新公司要開新戶,需出具聲明書,看來他們不知道有所謂「現成公司」;
2、今日(11/27)理事會議通過後,還需要報請金管會核備備查,以下為銀行公會回函:

〝報載事項, 是銀行公會理事會明日將列入議程討論的OBU開戶及受託銷售金融商品自律規範草案內容,程序上須經理事會議決議通過, 且報送金管會同意備查後, 才會通知銀行配合執行, 現在流程尚未完成, 所以本草案文字並未對外界公開,待程序完整, 銀行須配合執行時, 我們也會將內容置放在公會官網上,供各界查詢之用。順利的話, 預估最快也許兩個星期後可以走完流程。謹此說明〞

堵大戶過水投資 開OBU新戶變難
2014年11月26日 【蘋果日報 廖珮君╱台北報導】

以美元為主要交易的OBU業務及商品,銀行公會自訂自律規範。

金管會大幅開放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ffshore Banking Unit,OBU)業務和商品,傳出部分銀行勸誘國內投資大戶,「過水」到境外設紙上公司再到OBU開戶,銀行公會已擬定自律規範,未來境外公司若成立未滿半年,想在OBU開新戶,得出具聲明書。

該聲明書內容是「該公司不是經過勸誘、也不是為了投資特定商品而轉換居住者身分」,意味該境外公司得簽下「切結書」,聲明不是過水投資,才准在OBU開新戶。初步僅針對成立未滿6個月的新公司要開新戶,需出具聲明書。

避免遭利用洗錢

銀行公會周四理監事會將討論通過此案。金管會要求銀行公會擬定自律規範,包括認識客戶流程,防範業務人員為達到業績,私下與代辦業者合作,甚至勸誘境內客戶轉換居住者身分,到OBU開戶買商品。

金管會也要求加強文件查核,避免OBU帳戶遭利用做為洗錢交易等。金管會是在今年1月大幅鬆綁OBU商品和業務,國內不能賣的金融商品,在OBU都可買得到,卻衍生境內投資大戶過水,更讓「皮包客」重現江湖,介紹一些未經核准的外國金融機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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