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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媒體報導:台商小心 陸版肥咖條款啟動之我見



資料更新時間:2018/09/07
關鍵字:#陸版肥咖 #CRS #中國稅務居民 #台胞居住證
  1. 若同一議題(譬如最近的大陸CRS)的多篇媒體報導我司僅會擇其中一兩篇做補充說明,其餘相關文章或可參閱我司臉書粉絲團有比較多的媒體報導回應。
  2. 在以下報導中通篇沒提台商為何需要提防大陸CRS?!當然,我想筆者的意思是大陸台商若符合中國稅務居民認定要件,即有被中國追稅的風險?!但事實是這樣嗎?
  3. 關於此類論點中有一個疑點我一直想不通,即是大陸稅務局如何掌握哪位台商(符合中國稅務居民)在香港、新加坡或其他CRS遞約國有開立帳戶?
    譬如,台商甲、乙、丙三人均在香港開立帳戶。甲君個人獨資並擔任大陸公司負責人、常住大陸多年;乙君透過第三地公司投資大陸公司收取股利僅擔任股東偶爾去大陸、丙則完全沒有生意在大陸僅透過香港帳戶理財投資。
    試問?陸方稅務局需要香港稅務局提交誰的金融帳戶資料?看起來應該是甲,乙君可以分析看看,丙的資料完全無關。台商在大陸活動用的是台胞證,香港、新加坡開戶用的是護照+身份證這兩者間如何連結?
    賓果!有人說:申辦台胞證的時候需要檢附身份證、申請台胞居住證更容易被鎖定,所以XX。
    OK!還記得香港銀行可以隨時〝更新戶口資料〞吧?真的那麼擔心,把戶口資料改成護照+帳單影本(系統裡的身份證資料就被renew)不就好了?
    當然,或有一種說法:規定是規定,稅務局一通電話叫銀行提交,檯面下資料就過去了。對此類已經成為大陸稅局重點黑名單的就沒什麼好討論了(發佈稅局紅色通緝令?)。
  4. 依照香港貿發局資料迄201807香港持牌銀行有154家如何鎖定甲君在哪一家銀行有帳戶?
  5. 我在20161128文章「香港金融機構自2017年1月起實施CRS帳務資料自動交換,該…」一文中檢附香港立法會針對CRS執行觀點,其中第三點 即對香港銀行如何篩選客戶資料做了說明。意思是全球233個國家/地區中目前香港與其中75個國家/地區遞約,所以香港當地的銀行系統僅針對75個國家篩選並上傳香港稅務局準備與遞約方交換,並不是233國資料都放在香港稅務局系統standby。台灣與香港不是遞約國所以帳戶資料不篩選、若大陸也無法掌握台商在香港的戶口資料(如上第三點說明),那你還擔心什麼?
  6. 若您覺得以上言之有理,還請考慮把境外公司轉交維詮服務嘿,不差10塊錢吧(這是一個公司內部的趣事。去年(2017)某位來電諮詢從COI、CFC、PEM、CRS一路問到反洗錢前後將近兩小時,最後因為COI貴了10美金打消念頭)。

台商小心 陸版肥咖條款啟動

2018年09月05日 04:10 工商時報 黃欣/綜合報導

台商要小心了!大陸「肥咖條款」全面啟動。繼近日拍板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新增反避稅條款後,大陸稅務機關本月起將首次與多國交換CRS(海外金融帳戶共同申報準則)資訊,大陸富人海外資產將無所遁形,過去習慣將資產移往香港或第三地的台商,稅務規劃若不夠透明,恐怕也得面臨追稅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也已啟動接軌CRS的程序,未來台灣和大陸、香港簽署CRS交換後,台商在大陸的所得將更加透明化,目前雖因兩岸租稅協議尚未生效,因此大陸所得仍將計入台灣所得課稅,台商恐面臨雙重課稅

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公告,9月起將與多國稅務主管機關進行第一次資訊互換,包括香港、澳門、新加坡、紐西蘭、澳洲等諸多華人聚集的國家和地區都在此列。雙方交換CRS資訊之後,也意味著大陸稅務總局將可以準確掌握個人境外收入。

CRS是由國際經合組織(OECD)公佈,用意在實現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帳戶的資訊透明化,使逃稅者、洗錢者的海外資產無處可藏。截至今年8月已有103個國家加入。

中國證券報報導,除了CRS肥咖條款啟動「全球大追稅」,大陸在8月31日正式拍板最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其中最為人關注的是新增反避稅條款,將個人避稅行為也納入反避稅體系,這也讓稅務機關有權將不合理的商業目安排,視為避稅行為,要求個人補繳個人所得稅。在內外夾擊的雙重規範下,台商叫苦連天。

此外,9月1日起大陸正式開放申請台胞居住證,外界普遍認為,持有居住證後恐將增加被課稅的風險。對此大陸國台辦出面滅火,表示居住證與稅收規定沒有對應的關係,台灣民眾不會僅因申領居住證而改變其在大陸的納稅身分和納稅義務。

會計師指出,早在CRS正式上路前,就有不少台商因稅務透明度大增、加上大陸營運成本愈來愈高等因素,選擇退出大陸市場。會計師表示,大陸推動轉型升級,不僅土地、勞動力等成本節節攀升,技術含量較低的產業更加困窘。加上資金匯出愈加麻煩,許多經營狀況平平的台商早已陸續撤出,出售公司股權、土地或廠房的台商大有人在。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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