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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經濟部研議放寬外資來台申請程序



資料更新時間:2012/11/12

放寬申請程序是好的;
但是,外資真的是因為投資程序的繁瑣才不來台灣投資嗎?還是因為投資環境的考量?

相較於日本、大陸、印度、越南等地,台灣對外資投資所需準備的文件與審批時間其實都非常寬鬆有效率

反倒是所謂的〝假外資〞(在程序及法律效力上,我們做的是真的外資)才會在乎時間能不能再快一點!!
我想,會開放美金一百萬以下…大概是希望可以快速拉抬外資來台的投資金額吧。

 

外資來台投資 審查大鬆綁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2012.11.09 03:49 am

外資來台直接投資審查程序大鬆綁,行政院昨(8 )日審查後決定,僑外投資由現行事前許可改採「原則事後申報,例外事前許可」,一定金額以上的投資案,才需要事前許可。

至於一定金額數額是多少?修正草案授權經濟部未來以子法或行政命令另定。據瞭解,經濟部昨日已提出,將以100萬美元為門檻,超過1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案才需要事前許可,高達八成的僑外投資案,因此可改採事後申報。

主持審查會的政務委員管中閔,指示經濟部進一步估算,如八成五、九成或九成五投資案,改採事後申報,門檻金額應該是多少?供行政院做為制定政策的參考。

金額之外,管中閔並認為,目前僑外資禁止、限制投資的項目,仍有「大部分」可以鬆綁,指示經濟部另提「清單」,呈報行政院。管中閔強調,只要不涉及國安、治安將儘量鬆綁。

但昨日會議仍決定,目前限制僑外資投資項目,如第一類電信業、金融業、保險業、證券期貨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衛星電視和航空、水上、陸上運輸業、運輸輔助業、電力和用水供應業等,約50餘項目,由於屬特許行業,未納入鬆綁範圍,仍採事前許可。

此案行政院已列為優先法案,如果立法順利明年就可上路。

值得注意的是,修正草案也訂有彈性作法,明定政府機關如果認為有必要,可以公告必須事前許可的項目。官員舉例說,政府扶植的新興產業或台灣擁有關鍵技術的產業,或重大併購案等,都可以採取此一方式,公告必須事前許可。

目前我國對於僑外資的資金用途,有外匯管制,投資人須先取得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函,才能向銀行結匯,不論金額大小均受管制。改採原則事後申報後,央行也需配套修改外匯管理相關規定。

【2012/11/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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