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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因應美國稅改法案,蘋果公司匯回海外盈餘



資料更新時間:2018/01/19
關鍵字:#海外所得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實質課稅原則 #OBU #境外公司 #移轉定價 #租稅特赦
  1. 國內也在推動性質類似的法案:「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期能讓營利事業原本留存在海外子公司(租稅天堂)的利潤能享有優惠稅率回台投資。
  2. 延伸閱讀:海外所得性質認定難,資金回台納稅打退堂鼓

川普稅改效應浮現 蘋果匯回數千億美元、創造2萬就業

2018-01-18 06:51經濟日報 記者林奕榮╱即時報導

美國川普政府的稅改案效應浮現,蘋果公司周三宣布將匯回數以千億美元計的現金,繳納約380億美元企業稅,並將投資數百億美元在美國創造約2萬個就業機會。蘋果也因此成為第一家回應稅改案的大型科技公司,蘋果上漲1.7%,收盤創下歷史新高179.25美元。

蘋果執行長庫克聲明指出,將匯回現金,並計畫未來五年內在美投資300億美元,在各地和新園區創造2萬個工作;「我們的投資將聚焦於可以直接影響創造就業和準備就業的領域」。

蘋果也向員工表示,新稅法實施後,將發放員工每人價值2,500美元的股票獎金。

包括蘋果在內,美國企業在海外獲利的現金估達3.1兆美元;川普稅改案調降海外所得的稅率,現金適用的稅率為15.5%,流動性較低的資產則課徵8%稅金,可分八年繳納。

蘋果率先回應稅改案,將匯回海外現金並在美投資,創造就業。美聯社蘋果率先回應稅改案,將匯回海外現金並在美投資,創造就業。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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