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0.11.23 03:01 am
為防止海外資產逃漏稅與犯罪,美國政府今年三月公布「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預計2013年上路實施。FATCA大幅擴增海外金融帳戶的申報範圍,為美國打擊海外避稅、金融犯罪的重法,台灣的金融機構、一般企業,只要在美國有投資利得,都須誠實揭露,企業稅務風險將提高。
經濟日報/提供
美國與台灣沒有租稅資訊交換,FATCA形同租稅資訊單向交換。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周思齊昨(22)日表示,為了資訊交換的互惠公平,將來台灣應會與美國簽訂租稅資訊交換協定。
周思齊指出,FATCA的實施,將成為撼動全世界金融資訊透明的一顆震撼彈。企業只要在美國有投資利得,都須遵從這項美國法律,向美國國稅局申報客戶或股東國籍資訊,營運成本將會增加,各企業須提早因應。尤其衝擊跨國企業的稅務配置。
FATCA上路後,影響分為金融機構(銀行、保險業)與非金融機構(一般企業)兩個層面。金融機構部分,FATCA規定美國境外銀行須定期向美國國稅局申報該銀行持有美國國籍的客戶資訊,內容包含姓名、住址、帳戶號碼、帳戶餘額和帳戶存提變化等。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美國稅主持合夥人邱文敏說,一般企業只要在美國有資本利得,不管有沒有美國人持股,都一定要申報,不申報會直接被扣繳30%,等於間接約束全球銀行與企業,要大家聯手打擊美國洗錢犯罪與逃漏稅等現象。 另外,一般企業如有美國籍股東,企業也須向美國國稅局申報持股超過10%以上的美國持股人資訊,低於10%者則不須列報。
銀行和企業若不願意配合美國政策,美國將祭出制裁手段,直接扣繳30%該機構在美國獲得的「可扣繳給付項目」作為懲罰,可扣繳的範圍包含利息、股利、權利金、租金、勞務所得等資本利得。
邱文敏表示,金融機構要在2013年前做好軟硬體準備,例如開始啟用帳戶前詢問客戶國籍,或展開客戶國籍調查。
【2010/11/2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