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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討

關於天下雜誌報導 運用海外租稅天堂之我見



資料更新時間:2014/01/23
關鍵字:租稅天堂 逃稅 避稅 富豪 避稅手段 國際調查記者聯盟 ICIJ 境外公司 境外信託 境外控股

相關報導請參閱本期天下雜誌,以下僅摘錄;

關於〝新聞記者國際聯盟 ICIJ〞所揭露數十萬筆境外公司資料,早發生在去年四月份,請參閱;http://www.obu.com.tw/news_02_20130408.php

此事件的後續影響難以預估;

1、揭露的資料真偽難以查證,也缺乏法律效力,但是,揭露了公司名稱與相關架構成員,花時間是可以比對出來的;

2、揭露公司資料並無法查證其名下所有資產(信託除外)、但是一般的信託除了架構外,多會一併架設基金會,真實的樣貌僅能部分勾勒;

3、此事件短期內難以平息。

個人觀點:

1、設立境外公司並非全是為了〝逃稅〞,在國際商業環境中,透過稅務規劃;雙邊租稅協定的運用,很難說違法(ex:Apple);

2、為何要架設境外信託?以完善的國際信託環境中;開曼群島、BVI、澤西島、百慕達等,近年新加坡急起直追,這並不是手續簡單與否做考量,整體國家或地區對信託法含周邊的法令是否完備? 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如何認列、相關會計師、律師、銀行、資料保護等,要架設信託,前提是法令是否健全不會朝令夕改,資產傳承。

3、其實政府手邊有武器。內文所提及之所得稅法修正案,是針對國內營利事業導入IFRS;對自然人其實有所得稅法第八條可以執行(非海外所得);在不久前,國內某金控高層才在報紙發表希望政府開放國人在OBU、OSU免稅,她的觀點認為:自己人都不捧場,如何從香港或新加坡吸引外資?但是天下雜誌的這則報導,似乎又認為政府不應開放OBU,政策到底該如何?實際情況是,資金永遠向最有利的地方走。

【台灣12大富豪 運用海外租稅天堂】

2014-01-22 天下雜誌 540期 作者:陳一姍、林昭儀

台灣富豪常把錢留海外,是理財還是避稅?兩份外洩資料,讓人一窺富豪運用租稅天堂的手法。

此次《天下》獨家取得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的資料庫,經過比對《Forbes》台灣前五十大富豪所經營的公司財報,剔除因為擔任公司轉投資事業負責人,發現有許多出現在資料庫中。

資料庫顯示,台灣富豪有境外財產者,至少有:旺旺蔡家、富邦蔡家、頂新集團魏家、新光吳家、京城建設蔡家、台達電鄭家、佳格曹家、和信辜家、中信辜家、聯合報系王家、達芙妮陳家、全興精機吳家等十二個家族。

為這十二個家族設立境外公司或信託的中間人,涵蓋瑞士銀行香港與新加坡分行、匯豐銀行香港分行、台灣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德意志銀行香港分行、國際通商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等。

值得提出的是,ICIJ取得的外洩資料,僅僅是全球提供境外天堂開戶服務的兩家公司,資料並不全面。還有哪些富豪透過境外天堂理財,不得而知。

ICIJ將於台北時間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七點,全面開放整個大中華區資料庫,供有興趣的全球人士上網查看。

綜觀富豪在避稅天堂的理財手法,可分為境外信託、境外控股與境外投資三類。

手法一 境外信託

台灣第一大富豪、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與第三大富豪、頂新魏家四兄弟都是境外信託的使用者。

ICIJ資料庫與頂益控股年報顯示,頂新魏家的持股架構有五層,最上層就是四個信託,魏家把股票信託給HSBC國際信託公司。

一位會計師分析,這樣的信託架構,可以確保股票雖然由家族成員分散持有,但大家都信託了,就不會發生股東會投票時,家族成員意見不和,強奪經營權的問題。

類似的架構,旺旺蔡家也有。不過,蔡衍明否認ICIJ資料庫顯示的信託與公司為其所有。

為什麼富豪喜歡境外信託?保得利信譽通總經理黃文鴻解釋,主因是台灣的法律限制多,較沒彈性,能設定信託的商品非常有限,因而這些在海外擁有大筆資產的富豪,選擇對他們最有利的國家設信託。

例如,台灣信託法規定,如果委託人想更改給受益人的資產或受益條件,得要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和監察人都同意才能變更。但境外信託就不必那麼麻煩,有些情況下委託人(設立人)想改即可。

「很多時候,這就是設立人想要的,」黃文鴻說:「設立人覺得這是他的權利,程序愈簡單愈有彈性愈好。」

從避稅效果來看,魏家與蔡家都是用境外信託,控股香港上市的股票,本來就是海外來源所得,避稅的效果有限。

手法二 境外控股

但在ICIJ資料庫中,也出現富豪透過避稅天堂的控股公司,回頭掌握台灣股票或資產的例子。

台灣第一世家——辜家,是IC IJ資料庫裡的大戶,總計至少十位辜家親屬擁有海外資產。

開啟台灣有線電視賣給私募基金濫觴的中嘉釋股案,背後就有一段複雜的牽扯。

「當初會把股權架到海外,絕對不是為了避稅,而是為了借錢、引資,」一位熟悉內情的和信家族人士強調。

他指出,現在很賺錢的有線電視系統,在十年前其實並不賺錢。已逝的和信辜家長子辜啟允,○一年為了整併國內的有線電視系統,向民間借了不少錢,現金流不足,負債高,跟銀行借錢借不到。

為了跟國外銀行借錢並吸引國外投資人,辜啟允請妹婿張安平重新設計整個控股架構,終於找澳洲媒體大亨梅鐸合資。「對梅鐸而言,他對英屬維京群島的法規熟悉度,遠遠勝過台灣,」他說。

○六年,和信辜家與中信辜家因為缺錢,將中嘉以六五○億元賣給凱擘。「能夠賣到那個價錢,是早年想不到的,」這位了解內情的商界人士強調。

儘管並非為了避稅,但據指出,辜啟允當年遺產稅,並未向國稅局申報這些海外持股與負債。

了解辜啟允財務情況的辜家人強調,這筆錢償還負債後,剩的不多,應該沒有遺產稅的問題。

不論任何原因,把財產留在海外,辜家的例子凸顯,一旦財產移往避稅天堂,國稅局就難以追查。境外天堂已然成為台灣個人稅制最大的漏洞。

台資變外資,稅差多少?台灣的綜合所得稅向來只對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課稅,直到二○一○年最低稅負制才將海外所得納入。

一位會計師舉實例設算,大股東如果本人持有國內上市公司的股票,每年分股利,個人所得稅率四○%跑不掉。

但如果在台灣設控股公司,股利變成控股公司的所得,稅率最高只剩一七%。壞處是,最終控股公司還是得把獲利分給大股東,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四○%還是跑不掉。

而一旦大股東把股權、基金或不動產通通登記在境外海外公司,這些錢就搖身一變為海外來源所得。根據最低稅負制,海外所得一百萬元以上加上國內所得,年收入超過六百六十萬元才需要繳稅,稅率減半到二○%。

如果這些海外控股公司的股東直接設為子女,連一○%的贈予稅都免了。

如果沒有急用,錢可以存在境外公司所開的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帳戶中,利息不用課稅。

這個境外公司如果開戶在香港或新加坡,運用就更自由了,匯出匯入都沒有預扣稅的問題。只要每年匯回台灣金額不超過六百六十萬元,就扣不到稅。

後門愈開愈大,社會愈兩極化

有錢人總要過日子吧?錢都放海外,他們在台灣怎麼過活?這位長期目睹富豪節稅理財的會計師點明,「你難道不知道有海外信用卡嗎?他可以用境外帳戶扣繳。」

這些避稅漏洞,正隨著台灣拚經濟的F股制度、OBU法規,和即將設立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後門愈開愈大。

由於台灣沒有「實質營業處所」與「外國受控公司」的新法規,一旦企業搖身變為F股的外資企業,即使這個企業明明董事會都在台灣開、業務都在台灣做、董事長是台灣人,他立刻就變成外資企業。大股東股利的最高稅率馬上由四○%折半。F股公司發給員工的薪水、董監酬勞也全是海外來源所得,稅率一樣折半。

「我們哪個人不是每天辛苦賺錢?一毛稅金都跑不掉。這些每天和我們一樣,到台北某個辦公大樓上班的台灣人,只因為他們是在『境外公司』上班,收入都是『境外所得』,年收入不超過六百六十萬元就不必繳任何稅。你能不生氣嗎?」一位會計師氣憤地說。

《境外公司操作實務大全》作者張淵智說,境外公司早已不是這些超級富豪的專利,已延至一般中產階級。

多位銀行理專指出,因為金管會愈管愈嚴,有些理財專員和投資顧問為了突破業績瓶頸,把腦筋動到境外公司來,教客戶如何變成外資。

他們的方法,是讓客戶設一個境外公司,再以公司名義開一個OBU帳戶。變身為「薩摩亞商」、「英屬維京群島商」、「貝里斯商」,如此一來利息都不用扣稅,還可以買更多種金融產品。

《天下》一月八日公布的最新國情調查顯示,貧富差距成為台灣人民最大的民怨。但台灣人並非仇富,台灣人普遍認同敢冒風險、勤勞致富的努力。

ICIJ資料庫顯示,台灣是兩岸三地最愛用租稅天堂的國家。如果立法院繼續放任,在位者繼續無感,讓台灣海外稅制後門洞開,激化的社會對立,將成為台灣社會最大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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