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有所得就應該申報;至於此項所得是否屬於香港的應稅所得?這必須由香港稅務局裁量。
坊間設立香港公司,大多依照自己的認知(境外所得免稅),在每年的〝利得稅〞申報書填零;甚至有些根本未經由香港公司董事簽名完成申報。
若辦理稅務局事先裁定,需要檢附雙方合約、交易憑證、交易如何執行等相關資料,透過香港會計師遞交稅務局審閱 經裁定後,此筆交易的計稅方式才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