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英屬維京群島
地理位置及背景介紹:
政治體系:
稅制規定:
設立優點:
- 政治、經濟和貿易環境穩定。
- 金融法律設施良好,方便設立各種金融機構或基金。
- 一個股東即可成立一個有限公司。
- 政府為各企業提供私隱保護,董事資料保密。稅務管制非常寬鬆。
- 不需要會計審核報告,只需保留資料反映財務狀況即可。
- 在英屬維京群島以外地區營業所得利潤無須交所得稅,便於合理避稅的目的。
- 在世界各地均可開立銀行帳戶。
- 後續服務簡單、保密性佳、免稅、政治經濟環境穩定,便於融資上市。
- 公司可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依據新的商業公司法,如發行不記名股票,必須交由獲授權人保管。
- 透過董事簽署完畢的會議記錄,可隨時變更董事/股東,股份轉讓,公司名稱變更及增加資本 額等。
- 董事/股東之會議可於世界各地舉行,並且可委託代表或使用任何通訊方式開會(如電話、電 報、傳真..);董事亦可經決議案的授權,在世界各地開銀行戶頭,來進行金融投資,而不必親自去當地辦理。
- 由董事決定將公司各項記錄如:公司帳薄記錄及股東/董事名冊,保留在任何地方。
- 除了董事本人之外,其他人必須經董事同意才可調閱,將保障公司的隱密性;如股東/董事因任何原因,無法再行使其權力,將可由遺產繼承人,監護人或受託人向公司董事提出證明後,合法擁有該股東/董事的身份。
設立基本要件:
- 通常股本:50,000股,有面值股票。
- 公司名稱:不可使用中文名稱。此外,公司名稱必須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Anonyme或Socieded 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縮寫作結束語。除非得到特別批准,公司名稱不能使用Assurance、Bank、Building Society、Chamber of Commerce、Chartered、Cooperative、Imperial、Insurance、Municipal 、Royal或Trust等名詞。
- 股東:至少需一名股東,股東的個人資料不用公開。但是,股東記錄冊必須存放於公司位於英屬維京群島的註冊辦事處。股票以美元發行,且股數分配必需經董事簽署同意後始為生效。
- 董事:至少需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國籍限制。
- 註冊代理及辦事處:所有英屬維京群島的公司都要委任一個註冊代理人。
- 年度申報:無需提交稅務申報或提交財務報表。
- 稅務要求:英屬維京群島境外公司不必繳納當地任何稅項。
- 註冊地址:公司必須要有英屬維京群島的註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