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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many德國

地理位置及背景介紹: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Die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面積357,104平方公里(2008年10月22日)。
人口8185萬。主要是德意志人,有少數丹麥人,索布族人,弗裡斯蘭人和吉普賽人。有718.6萬外籍人,占人口總數的8.8%。通用德語。約5300萬人信奉基督教,其中2600萬人信奉羅馬天主教,2600萬人信奉基督教新教,90萬人信奉東正教。
首都 柏林(Berlin),人口343.2萬(2008年12月31日),年平均氣溫約9℃。

政治體系:

西元962年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1871年建立統一的德意志帝國。1914年挑起第一次世界大戰。1919年建立魏瑪共和國。1939年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被美、英、法、蘇四國佔領。1949年5月23日西部頒佈《基本法》,建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同年10月7日東部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國正式加入聯邦德國,德國實現統一。

主要投資法令

  德國公司法對本國人及外國人設立公司採取平等待遇,因此,外國企業可與德國人同樣開辦及經營公司。但是,德國外國人法規定,外國公民在德國工作與生活需要取得居留許可,台灣企業在德國設立公司時,必須考慮到居留許可的問題。

  在投資獎勵措施上,德國政府為加速開發德東地區,積極鼓勵廠商前往投資,藉以降低失業率,並繁榮德東,對於赴德東投資者提供投資現金補助、僱用失業勞工薪資補助、優惠貸款利率等多項投資獎勵措施。

投資申請之規定、程序、應準備文件及審查流程

  在德國成立公司,其步驟分為:1、選擇公司型態;2、商業登記簿登記(Handelsregister);3、營業登記(Gewerbeanmeldung),德國公司型態大致可分為三類:代表處、人合公司(例如無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及資合公司(例如有限公司、迷你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兩合公司及有限公司與兩合公司之組合)等。

  人合公司的主要特點不在於出資,而是合夥人做出個人承諾,合夥人投入個人努力,對公司有個人承諾,成立一家人合公司需要至少兩名合夥人,合夥人對人合公司的債務通常負有無限的個人責任,成立人合公司無最低資本要求。資合公司則為以資本型態之公司,股東僅承擔其出資額之責任。

(一)公司型態

1、代表處

所謂的「代表處(representative office)」一詞在德國商業法中並不存在,一般而言,「代表處」係指那些為觀察市場及聯絡客戶而設立之辦公室,然在德國視為一種商業行為,必須註冊成立一個分支機搆。若代表處辦公室由一位外部的自營職業商人(例如,公司授權的代理人)管理,此種行為不視為外國公司在德國獨立商業行為,在此種情況下,辦公室不必在當地工商局登記。

2、人合公司(Personengesellschaften)

與資合公司不同,人合公司的主要差異在於不是合夥人出資,而是合夥人的個人承諾,並投入個人努力經營人和公司,建立一家人合公司需要至少兩名合夥人。合夥人對人合公司的債務通常負有無限的個人責任,成立人合公司沒有最低資本要求,其會計義務和資訊披露規定比資合公司要少得多

(1)無限責任公司(offene Handelsgesellschaft, oHG)

  無限責任公司(Offene Handelsgesellschaft,簡稱OHG)是成立中小型企業的傳統型態,其公司結構與合夥(GbR)一致,所有合夥人都對公司的債務負有相應責任,無限責任公司在會計規定等方面的要求比合夥更嚴格,成立一家無限責任公司,必須有兩位或兩位以上的合夥人,且必須在商業登記簿和當地的工商局登記。

(2)兩合公司(Kommanditgesellschaft, KG)

  兩合公司(Kommanditgesellschaft, 簡稱KG)是一種與無限責任公司相近的公司型態,區別是一部分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成立兩合公司必須要有兩名或兩名以上合夥人(至少包括一名有限責任合夥人和一名無限責任合夥人)訂立一份合夥人協議,兩合公司中至少要有一名合夥人(無限責任合夥人,即Komplementär)對公司負有個人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合夥人(Kommanditisten)則以自己的出資額度為公司債務負責。兩合公司必須在商業註冊簿和當地的工商局登記,與無限責任公司相比,兩合公司最大的優勢在於可吸納更多有限責任股東,較易擴大資本,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3、資合公司(Kapitalgesellschaft)

(1)有限公司(GmbH)

  在德國有限公司(Gesellschaft mit beschränkter Haftung,簡稱GmbH)是最受歡迎的公司型態,該類公司擁有極大的靈活性和較少的限制,成立公司也較簡單。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有股東會和一名或多名總經理,公司負責人不須擁有德國籍,亦不必為公司之股東。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資本額為2萬5,000歐元,有限公司在商業登記簿註冊後,便成為法人實體,具備完全的法律能力。

  自2008年11月1日,有限公司(GmbH)新法生效,該法使得有限公司(GmbH)的成立及運營更為簡便,改革主要建立一個新型有限公司,即是有限責任企業家公司或俗稱「迷你有限責任公司」。

(2)迷你有限公司("Mini-GmbH")

  由於德國公司法的修改,有限公司出現新型態,即是有限企業家公司(Unternehmergesellschaft,(haftungsbeschränk), UG),或俗稱"迷你有限公司",該類型公司股本僅需要1歐元,然迷你有限公司必須保留1/4年度盈餘,積累到一般有限公司之股本(2萬5,000歐元),並轉為一般有限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Aktiengesellschaft, AG)

  股份有限公司具備股份轉讓便利及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手續比較複雜,成本相對偏高。依據規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股本為5萬歐元,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公證。此外,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當地工商局登記,創始股東任命第一屆監事會(Aufsichtsrat),然後再由監事會任命第一屆董事會(Vorstand),第一屆監事會任命必須得到公證,創始股東尚必須準備一份股份公司的成立報告,說明公司成立的相關細節,報告必須經監事會和管理層審核,董事會負責實際業務營運,監事會和股東均不能直接影響董事會。

(4)股份兩合公司(KGaA)

  股份兩合公司(Kommanditgesellschaft auf Aktien,簡稱KGaA)是股份公司(AG)和兩合公司(KG)的結合體,該類公司必須至少有一名合夥人(無限責任合夥人)對股份兩合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一般有限公司可充當股份兩合公司中的無限責任合夥人,股份兩合公司是股份公司(AG)的變化形式,優點是負擔責任風險最小化,組合結構中承擔無限責任的是一個有限公司,因而原本的無限責任被轉化為有限責任。股份兩合公司對於資本投資者(有限責任股東)的人數沒有限制,股份兩合公司必須在商業登記簿和當地的工商局登記,然該類型公司在德國為數不多。

(5)有限公司與兩合公司之組合(GmbH & Co. KG)

  有限兩合公司是一種有限公司(GmbH)作為無限責任合夥人(Komplementär)的兩合公司(KG),有限公司對有限兩合公司(GmbH & Co.KG)的債務負全部責任,有限責任合夥人(Kommanditisten)則以自己的出資額度為公司債務負責。這種組合形式非常適合於那些既希望承擔有限責任又想擁有非法人身份公司的靈活性的企業家。由於具有靈活性,有限兩合公司是一種特別適合於中型企業和家族企業的公司法律形式。

  要成立有限兩合公司,無限責任合夥人和有限責任合夥人必須訂立合夥協議,無限責任合夥人(有限公司)的股東也是兩合公司的有限責任合夥人,與兩合公司的註冊程序一樣,有限兩合公司也必須在商業登記簿和當地工商局登記。

(二)成立公司程序(以有限公司GmbH為例)

  成立有限公司,公司股東(一人或以上)必須先簽訂股東契約書(Gesellschaftsvertrag)作為公司章程,契約書中確定公司名稱、實際營運地址(不可登記虛擬地址)、經營內容、原始資本額、各股東出資額或實務認繳額、指派公司首任董事(至少一人)及對公司代理人的規定等。為避免因公司名稱與已存在之公司名稱相同而無法登記,在公司成立前,應對公司名稱進行預查。預查工作可在註冊城市的工商會(IHK)進行。

  目前德國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資本額為2萬5,000歐元(至少一半需到位),經營內容若涉及銀行業、保險業、製藥業等,則需申請相關許可。

  股東契約書訂立需送請德國公證人公證(Notarielle Beurkundung),即是股東需要出席公證。法律雖然允許股東委派代理人出席認證,但代理人必須持有授權書,並且授權書必須經過德國相關機構認證(Beglaubigung)因此仍以股東本人完成公證為主。

  在股東契約書公證簽字後,公司首任董事可以代表公司前往德國開設銀行帳戶,以便股東繳納其認繳股本;若公司有超過一位以上之董事我們可以為無法前往之董事額外安排授權文件。此後公司需要向公司所在地的商業登記(Handelsregister)管理機關提出註冊申請,申請書需要附上已公證的股東契約書、股東名單、授權書、股東已認繳股本證明等。

  公司登記後,有義務在營業登記管理局(Gewerbeamt)提出登記申請,由營業登記管理局核發營業證(Gewerbeschein),營業登記管理局在收到申請後,將自動通知有關部門,如稅務局(Finanzamt)、工商會(IHK)等機構。

  • 法規並未限制董事國籍,但非歐盟人士有可能需額外提交資料。
  • 至少一位當地聯繫窗口。
  • 營運計畫書(可協助)。
  • 可以透過境外公司赴德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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